深圳秋季糖酒会参展攻略
如何参展
( 一 ) 深圳糖酒会参展范围酒类、食品饮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食品机械等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 二 ) 深圳糖酒会参展流程提交参展申请→参展资质审核→展位配置洽谈→签订合同并提交承诺书→按时支付款项→领取《展位证》→凭《展位证》报到并领取《展商证》→入场布展→展示交易→撤展
( 三 ) 深圳糖酒会参展资质
1. 参展单位及展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 申请展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参展单位公章):单位资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文件展品资料:
(1)涉及国产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生产许可证,商贸企业和餐饮企业还须提供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C. 保健品类展品,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特别提醒:涉及国产食品类展品的参展单位须带齐近半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参展,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查验。
(2)涉及海外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C. 商贸企业和餐饮企业须提供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D. 涉及商标、原产地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海外展品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注:上述(1)、(2)两项中需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均指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相关企业。
展区类别及展位形式
(一)展区类别按产品类别分设酒类、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食品饮料、调味品、食品机械、食品包装等展区,并在相关展区中设立进口食品、国际啤酒、连锁加盟、国际食品机械、农产品、森林食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酒具等专区。
(二)展位形式展区内规划有净地展位、标准展位两种展位形式。1. 净地展位:各展区均规划有不同规格的净地展位,均为空地。2. 标准展位:分为 A1、A2、B、C、D 五类(1)A1 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3 米 ×6 米。
(2)A2 类标准展位:设于食品饮料展区,规格为 3 米 ×6 米。
(3)B 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4)C 类标准展位:设于酒类展区、食品饮料展区、调味品展区、包装展区、酒具专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5)D 类标准展位:设于食品机械展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位内酒具物品配置及说明
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国际啤酒专区净地展位和标准展位均按下表分别免费配置酒具等相关物品:
1、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物品配置表(国家或地区团除外):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 展位)
A1 类标准展位 每套:红酒杯 8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B 类标准展位 每套:红酒杯 6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50 ㎡以下(含 50 ㎡)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8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醒酒器 1 个、吐酒桶 1 个
50 ㎡以上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10 个、冰块 6 袋、冰桶 2 个、垃圾桶 2 个、醒酒器 2 个、吐酒桶 2 个
2、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国家或地区展团物品配置表: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9 ㎡)
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6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3、国际啤酒物品配置表: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 展位)
50 ㎡以下(含 50 ㎡)净地展位 每套:啤酒杯 10 个、冰块 3 袋
50 ㎡以上净地展位 每套:啤酒杯 12 个、冰块 6 袋
备注:
(1)上述配置为109届全国糖酒会参展商手册《相关第 111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参展商手册详情后期公布》;
(2)免费提供上述标准配置内的酒杯清洗更换服务。其余展区的净地展位均无任何配置,标准展位除基本展具配备外,均无任何配置。